
【精华】合作协议书集合五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作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作协议书 篇1各合伙人名单:
为规范合伙经营项目的正角实施以及确保多方合伙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人各方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公担、利益共享的合伙原则,共同在8673工程的土地整改及相关工程项目工作中担当居间职能,具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尽力做好个面协议工作。
第二条 工程的真实情况,如果工程不真实,所有各项开支费用均由郭小春一人承担,如工程真实,所有费用开支均由所有股东共同承担。
第三条 合伙期限
本合伙协议限暂为两年(自20xx.1.26—20xx.2.26),期满若有自愿退出的经其他各方同意方予退出。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居间合同比例为依据,按付出多少、回报多少为原则分配,详情如下:
1、各款项工程款到位之后,扣出的所有股东投资款后,所剩余的金额按股份配配,同时各股东有责任承担外面所借的投资款项,按股份分配,利润与风险同进退,各投资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外资搞好的各款项,如有此发生视为退出,不得参与利润分配。
第五条 委托执行人
根据职责划分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由郭小春同志全权代表合伙人各方与中标方签订居间合同,全权参与居间工作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 执行人的职责
居间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具项目体管理制度或者者规章制度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的出资金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七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合伙项目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八条 合伙事务的决定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理办公用品等不动产;
2、申请营业执照;
3、以合伙项目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4、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5、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6、合伙人与其他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7、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8、依照合伙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九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对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一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二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2、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不正当行为;
3、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三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盈余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占有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合伙的解散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五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伙项目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务权人;
3、清理项目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项目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占有比例返回;
6、清 ……此处隐藏4004个字……“统一收购”、“统一配送”,一条龙产业化服务;
二、经营支持
1、甲方负责统一供应种苗,负责新产品的开发和升级;
3、甲方负责回购。回购原则及质量标准,详见第八部分巨菌草回收质量标准;
4、甲方负责乙方营运培训、种植技术培训;
注:以上经营支持,仅限在合同期间内允许乙方分享使用,合同结束当日甲方收回乙方停止使用。
第八部分、产品配送
一、种苗价格:
1、全国统一优惠价:0.2元/棵,每亩需3200棵左右。
2、收购标准:按照国标牧草和甲乙双方协商标准执行。
3、种苗需提前按照种植亩数预定。合同签字后,公司免费提供种苗,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种植、施肥、浇水,待秋收后甲方以每亩2500元支付乙方在种植期间所发生的与种植有关的费用,需合作销售时,分配方案另起协议。
4、种植生长及收割时间为:每年的四月到十一月之间,根据当地气候和生长状况确定。
二、 其他约定、
1、签订合同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导田间管理标准,进行种植、管理、施肥、用药、采收 。
2、种苗销售由甲方统一销售,。严禁乙方擅自销售巨菌草和巨菌草种苗。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带来全部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违约处罚甲方按种植亩数X当地牧草市场价格进行处罚。
3、乙方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未提前告知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回收合同总额支付甲方违约金,,甲方在收获期内没能按时收购巨菌草,甲方应承担乙方种植期间以及逾期所照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部分:目标任务
第一年任务:首批种植1000亩;
第二年任务:种植10000亩;
第十一部分:合作区域及期限
授权乙方为: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西辛庄村为独家种苗基地。
2、合作期限:十年。
3、本合同期到期前二个月,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合作的优先权。
第十三部分:违约责任与解决方式
1、合同签字后不得随意变更。如违约合同条款,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2、违约处理方式: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仲裁解决或向当地法院起诉。
3、在药材种植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失,不属双方责任。不可抗拒因素: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在3日内尽快将发生的时间通知另一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20xx年4月 1日 日期:20xx年4月 1日
合作协议书 篇5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完善______寺作为旅游风____区的功能,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创造和谐社会,甲、乙双方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宗教政策的原则,拟对位于______寺进行投资并承包经营管理,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经营期限双方约定对______寺的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价款
1、承包款总计______元人民币。
2、自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剩余______元在乙方经营满________年后的第________年度内支付______元,________年后的第________年度内支付______元,________年后的第________年度内支付______元。
三、产权归属______寺的产权归甲方所有,在承包期内,本协议项下的经营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前______个月,再由甲、乙双方协商续签协议事宜。
四、承包经营范围______寺内的香、蜡烛、佛珠、佛像、玉器、法器、手链等佛器、僧衣、僧帽、居士服、尼衣、尼帽等着装服饰,凡与佛教及寺庙有关的商品均由乙方进行销售。
五、承包经营场所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______寺现有的__________房屋及仓库无偿归乙方经营使用,如后期再设店面进行经营,由乙方投资建设。建成的店面由乙方单独使用。
六、双方在承包期间的权责及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不得干涉乙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发包给第三方,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
(2)甲方在乙方允许的时间段内对乙方的财物进行监督管理,即所有的经营物品的购买、销售的账目纳入甲方的财物管理范围。
(3)乙方经营过程中因政策因素和主持的更替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经营的,甲方承诺根据乙方的投资成本及利率标准在月息一分的基础上返还给乙方的投资和利息,并且乙方有权在甲方所有的经营收益中优先扣取上述费用。
2、乙方的权利义务承包期内,乙方享有本协议项下的物品经营的专有权、物品的管理权,乙方有权根据经营状况收回乙方的财物管理,由乙方自主对经营范围的账目和经营进行管理。所有的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七、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承包费,每逾期____日按逾期承包款的万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______个月未付清应付的承包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不得解除本协议。如因甲方主持更替及其他任何原因单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并返还甲方已付的承包费。
八、纠纷解决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有权向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