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用】法律作文汇编九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作文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作文 篇1【题目】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
大学生小闫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个鸟窝,和朋友架了个梯子将鸟窝里的12只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把鸟的照片发到网上,没想到有人愿意出价买鸟,两人因此获利1200多元,后来他们又掏了4只。原来,他们掏的这种鸟叫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结果,小闫和他的朋友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处罚款。此事引发不小的争议。
小闫父亲:儿子对小动物特别喜欢,在我们心里,农村孩子逮鸟抓鱼不用管,没想到会被判得这么重。
热心网友:量刑太重,10年牢狱生活足以毁了人的一生。
法律专家:知不知道燕隼是二级保护动物,以及知不知道因此受到严惩,这叫法律认识,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理由就是公民应当知法守法。
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写一篇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优秀作文】
1不谙世事的大学生无心踏错一步,怎想付出的代价竟是无可挽回的十年青春;冷冰冰的法律面对两失足少年竟丝毫无变通之处,只是将其未来和希望用“公民应知法守法”的巨锤敲得支离破碎。心酸否?悲痛否?在我看来,即使是密不透风的法律巨墙,也应有人性的瓦缝让温度进驻。
2诚然,作为保障公民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法律应有其自身的强制性,以达惩奸除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保持社会相对安宁稳定的目的。李零教授也说过,“以德治国,德必伪,国必亡”。假若一个国家没有法律作为硬性措施,而仅凭人们的道德观、伦理观来试图治理社会,那么它必如海滩上堆起的沙堡,不堪一击。
3然而,这并不是法律可以冰冷到没有一丝温度的理由。孟子曾说:“人恒过,然后能改。”小闫同学的确犯了错,是当受罚,这毋庸置疑。但竟把他们的行为与那些猎取象牙、捕杀老虎以牟取暴利的可憎行径相提并论,岂不可笑?惩罚的意义更多的其实并非在惩罚本身,而在于教育与警醒。经过认真教导与深刻反省,相信作为大学生的他们,今生今世都不会再犯。可事实呢?直接将冰凉的犯罪分子之帽死死扣于他们头上,仅凭人性温暖与客观思考绝无取下之可能。听闻某官二代酒后驾车撞人致死仅获刑三年,我们不禁发问:一条人命竟抵不过两名青年掏下的十余只鸟?这十余只鸟竟又把两人十年大好青春光阴的价值比了下去?吾未见其明也。
4当然,法律所需要的温度,并非是对恶人行径的恣意纵容,也并非是对法律强制性的挑战,更并非是我们可以心存恶念怀揣侥幸心理的理由。我们需要的是能够让如小闫这般迷途未远的孩子重返正道的机会,是能够让扶老人反被讹的年轻人得到理解与支持的人性,是能够让人文关怀式微的理性时代更有人情味的温度。
5当今,我们携手并肩,将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都注入了前所未有的热度。然而,我们亦不应忘记人文关怀在如今这理性而浮躁的社会之重要。它将法律置于明媚阳光的春意融融之下,还法律应有的温度。
法律作文 篇2法律,生活的法则;法律,安全的保障,只有法律才能是非分明。
有人会说,法,离我太远了。其实不然,法就在我们身边,“红灯停绿灯行”这就是我们从小就知道的法。
有一回,我在电视上看到一段视频,画面上一辆摩托车开到了红绿灯前,这时黄灯开始闪烁,后面又跟上了一辆小汽车,小汽车车主以为摩托车车主会赶快过去,没想到的是,摩托车车主停了下来,而小汽车车主没来得及刹车,一下子把摩托车连人带车撞出5、6米外。通过这段视频,我觉得小汽车应该受到法的严惩,摩托车车主是无辜的,他做得对!我们要吸取教训,要牢记“红灯停绿灯行”。
还有一回,那是刚开学不久的一天,我去心之桥买书,下楼时,一阵争吵的声音传进我耳朵,我走进拥挤的人群,只见一个膀大腰粗的工作人员,一手紧紧掐住一个老xx的脖子,大声用闽南话呵斥着,我听不大懂,好像是在说那个老xx偷了东西,那个老xx一直大声地说他没有偷,一边挣脱着工作人员的手,要往里面走说要买笔,而工作人员则紧紧掐着他的脖子并将他赶了出去。我觉得这个老xx若没有偷东西,那这个工作人员定会无比羞愧,因为他伤害了别人,还诬蔑他人;而老xx若偷了东西,那他就犯了盗窃罪和欺骗罪。这件事,我觉得法律要靠别人人自觉遵守,有一点违法的意识可能就会使人一生后悔。
遵法守法靠大家。从小事守起,与法同行,才可能健康成长。
法律作文 篇3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从而法律便诞生了。它告诫我们不准破坏森林,要维护国家的环境;告诫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除了一场场交通事故,使世界和平;告诫了我们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使人们成为了一个个品德高尚、行为端庄的小公民……“法律”,这个神圣的称呼,它像古时候的包拯一样“大公无私”;像正义的化生一样,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像一架天平一样,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正气凛然的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时刻扮演着当一个守护神的主角,伴随在我们身边,保护着我们;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无知的人们走向光明的大道;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它。假如我们尊重法律,那么法律也会尊重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的。但是,假如我们不能正确地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那么,它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这天,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的花朵,将来的栋梁,就应从小就要对法律有必须的认识,就应知法,懂法,守法。
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可谓是“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尤其是在大城市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多么惊人的数目呀!从危险上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有一个17岁的学生,因为父母关系不和,而情绪郁闷,整天不去学校,在外面遇到了许多游手好闲的人,与他们混在一齐,养成了赌博的坏习惯,之后因为没钱,走上了邪恶之路,绑架了一名9岁儿童,还多次抢劫他人钱财。最后受到了法律惩罚!
17岁的一个孩子,眼看着快成为一个活泼开朗的小伙子了,却因一时之念,走向了歪路!这不仅是他的错,虽他单纯,思想不成熟,但他还有一颗上进 ……此处隐藏2605个字……如果回到当时,小新遵守法律,就不会这场悲剧。就如同一场游戏,你不遵守规则,最后受到惩罚的将是你。如果不遵守要求,生命也许就会付出代价。我想,谁也不愿意看到悲剧发生,所以我们要遵守法律。特别是我们这样的青少年,叛逆期逐渐到了,一旦步入了这样的轨道,那么,你无论怎么后悔都没用了。
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的…法律,给人的感觉总是严肃、神秘、崇高。其实,法律就如同做人的规则,与你的道德、习惯、纪律都一样,规范着你的言行举止。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红绿灯,走在马路上,若不遵守交通法规,闯了红灯,付出的也许就是脆弱的生命。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只因为我们的一不小心,而发生事故。其实,法律很简单。只要我们从小遵守社会治安,这些事完全不会发生。我们现在所要遵守的就是不吸烟、不喝酒、不去网吧、不迷恋网络。做到这四点不就好了?但违反法律更简单,现在,许多人都迷恋网络,不仅是小孩,还有大人。这让我又想起前段时间发生的故事:
20xx年11月4日,在南京市儿童医院,一位仅仅五个月半大的可爱婴儿就这样离去了。医院值班医生玩忽职守,就让这样一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了。因医生严重的工作过失,导致入院仅一天的徐宝宝死于南京市儿童医院。事后在48小时内,南京市卫生局针对此事发布了两个观点截然不同的声明,最终认定了院方的过失,院方承诺向患儿家属赔偿51万元。南京市卫生局为什么在48小时内实现180度大转弯呢?第三方的权威证实成为决定性因素。先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徐宝宝事件”的大致经过。20xx年11月3日早晨,徐定金夫妇带着高烧的宝宝来到南京市儿童医院就诊,急诊医生初步诊断为右眼眼眶蜂窝组织炎,收治入院治疗。当晚7点多钟,发现宝宝的病情有恶化迹象后,徐定金夫妇赶忙跑到值班医生毛晓珺的办公室。当时正在玩网络游戏的当班毛晓珺称:“这个宝宝白天不是我治的,他的情况我不了解,有什么情况你等白天管床医生来才说。”在徐定金夫妇俩的再三恳求下,毛晓珺很不情愿地来到了宝宝的病房,进行了简单的处理后,并没有遏制宝宝病情的发展。最终,即使徐宝宝母亲三次向医院医生和护士跪求,也没有最终挽救孩子的生命。20xx年11月4日,五个月半大的徐宝宝永远地离开了爱他的爸爸妈妈。
而法律的力量,最终让这件事情水落石出,揭示了某些医生的不良表现。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有了他的管制,小鸟就自由飞翔!
法律作文 篇8有人打击犯罪,可是也有人犯罪,他们杀过人,偷过东西,抢过钱……警察叔叔一定会把他们抓起来的。
人们规定不可以杀人,是因为谁也没有资格剥夺别人的生命。不可以偷东西,是因为偷东西就相当于偷走了别人的劳动成果。要记住,千万别做坏人,要做好人。
听外公说在他年轻的时候,有一天晚上他正在睡觉,听到外面的门响了,他悄悄爬起来去看,看到一个小偷溜进他的家里正在翻东西,外公轻轻的拿起旁边的椅子,小偷听见了声音也看见了他,然后我外公拿椅子扔过去,打了起来,小偷拿刀子划了我外公一刀,逃跑的时候小偷还是被抓住了。现在我外公肚子上还有一条伤疤。我对他们的行为匪夷所思,为什么他们要违法做一个坏人?我在想,小偷是什么样子的,会不会有朋友,长这么大一直都在偷东西吗?用的东西也都是偷的吗?还是小孩也是这样的吗?
小时候,妈妈就我背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现在我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人小的时候是好人,长大就变坏了,我感到很不理解。但是我相信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我也相信法律就在我身边。
法律作文 篇9【题目】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
大学生小闫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个鸟窝,和朋友架了个梯子将鸟窝里的12只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把鸟的照片发到网上,没想到有人愿意出价买鸟,两人因此获利1200多元,后来他们又掏了4只。原来,他们掏的这种鸟叫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结果,小闫和他的朋友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处罚款。此事引发不小的争议。
小闫父亲:儿子对小动物特别喜欢,在我们心里,农村孩子逮鸟抓鱼不用管,没想到会被判得这么重。
热心网友:量刑太重,10年牢狱生活足以毁了人的一生。
法律专家:知不知道燕隼是二级保护动物,以及知不知道因此受到严惩,这叫法律认识,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理由就是公民应当知法守法。
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写一篇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审题】
1、喜欢动物很正常,掏鸟售卖不可谅;
2、法律的意义在于警醒,不在于重刑惩罚;
3、“法盲”不是借口,不可免责或者不知情不能成为犯罪理由;
4、10年牢狱,对大众的教育意义大于对一个人过错的惩罚;
5、从掏鸟到售卖,就是明知故犯;
6、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10年半够重,从鸟的角度去想,这次判决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命运转变。
【优秀作文】:
德国法学家耶利内克有言:“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当如是也。而材料中小闫因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判罪,不少人以“无知无罪,人情可恕”之由为之叫屈,但在我看来,法律至上,我们应以客观理性之态度对此负责。
法律至上,不能纵容“无知”的喧嚣大行其道。法律专家认为,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公民应当知法守法。纵使当今教育没有给学生普及燕隼是保护动物等类似的知识,但小闫因鸟获利进而又去猎捕,这种“无知”便是将我们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的无形的双手。须谨记《圣经》中对规则的虔诚礼赞——“日头,光亮,天空中所陈设的星宿与规则,高于我们的生命。”而非罔顾规则法律以“无知”之名进行自我救赎,理直气壮地扮作受害者,抨击规则的无情,殊不知,法律面前,无人可免。
法律至上,不能放任“人情”在其间鲸吞蚕食。10年牢狱生活对于一个年轻的大学生来说确实太重,但倘若不遵守法律,有多少人又会借以“人情”而浑水摸鱼。“人情”本是人际关系的纽带,但反观当下,“人情”更多地成为了粉饰太平,覆灭法律的借口,因而蒙上了一层肮脏的面纱。李零先生曾说:“光讲以德治国,德必伪,国必亡。”真正的人情,必在法律之内。若是罔顾法律而放纵人情与欲望,千年的文明就此湮灭,国家的正义与公平将因所谓的“人情”软化游走而狭隘没落。故法律至上,无人可免。
然而,法律至上,并非死守规则法律。在法律不变的前提下,加以能接受的人性化举措,不仅无伤大雅,反而锦上添花。正如《周易》中所阐述的:“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救护车可飞驰过任意一盏信号灯,这便是规则内的人情。由此观之,当法律的目的与其行为冲突时,打破规则的思维惯性,便是以客观理性的精神对法律的负责。
我想,政治凋敝不可怕,文明式微亦不可惧,只要我们像康德一般心怀道德律令,社会便不会有太多的怨念之声,取而代之的,是有如普罗旺斯的薰衣草花田,其芬芳氤氲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