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文书大全范本
法律文书大全范本1定义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
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非法律文件只适用于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
法律文书大全范本2我们发现,有的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在适用法律时,引用了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条文规定。据了解,最高法院曾经规定,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不能引用司法解释。对此如何解释,请予解答。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精神,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司法解释。其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各级人民法院应遵照执行。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释能否在法律文书中直接引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在法(研)复(1986)31号《关于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应如何引用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批复》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贯彻执行各种法律的意见以及批复等,应当贯彻执行,但也不宜直接引用。”这是因为当时作出的司法解释,大多未向社会公开发布。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特别是建立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加快了立法工作,越来越多的法律规范应运而生。最高人民法院根据这些法律规范的规定,也适时作出了一些司法解释,并向国内外公开发布。因此,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可以在法律文书中直接引用相关的条款。最高民法院于1993年5月在《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也明确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法律所作的立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体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各级人民法院必须遵照执行,并可在法律文书中引用。”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6月23日发布的《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发布的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第14条规定:“司法解释与有关法律规定一并作为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的依据时,应当在司法文书中援引。”
法律文书大全范本3为进一步规范审判工作,切实提高法律文书的写作水平和案件质量,我市人民法院要求全体法官在制作文书时始终坚持“五个确保”,着力增强法官撰写判决书的质量意识,努力提高裁判文书的说服力,为规范司法行为和促进司法公正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是确保责任意识。要求法官必须把法律文书的质量提高到案件质量与法官业务素质和公正执法的高度来认识。要求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过程中,从裁判文书的格式规范、事实查明、争议焦点的归纳、质证认证过程、法律适用等方面,认真撰写每一份裁判文书,体现法官全面综合能力,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
二是确保同类文书格式必须一样。要求全体审判人员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公布的基本格式制作各类裁判文书,不得有任何改变或疏漏;统一裁判文书中的字体、字号、字框和行距,规范运用标点符号和阿拉伯数字,做到同类文书一个样。
三是确保引法必须正确。要求裁判文书要全面引用法条,强调要先引用程序法后引用实体法,引用实体法时,应本着从基本法到特别法,从法律到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做法,禁止引用规章等作为判案依据。
四是确保说理必须充分。要求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要完整表述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既要讲法言法语,又要通俗易懂,做到叙述案件事实清楚,阐述裁决理由详尽,对证据分析环环相扣,有理有据;克服表述用语歧义,适用语法错误,句子划分不当或划分不清、句子成份残缺或多余以及错、漏字等现象。使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知道赢在哪里,输在何方,知道自己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是什么等。
五是确保领导监督,把好院长、庭长审批关。全院所有的案件,一律实行院长、庭长签发裁判文书制度,加强院长、庭长对案件的全面监督和有效指导,特别是加强庭长对日常审判工作的监督,做到事实不清不放过,证据不足不放过,定性不准不放过,法理不明不放过,从源头上筑牢案件质量防线,确保送达到当事人手中的每一份法律文书的质量。
关于提高法院法律文书质量心得体会
法律文书大全范本4一、律师实务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一)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
书写法律文书前,必须了解案情。律师可以通过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材料去了解,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自行去调查相关情况并取证。
在掌握了案情材料后,书写法律文书应紧扣所依据的材料,如实地反映客观情况,切忌主观臆断,随意拼凑。
“以事实为根据”的实质要求就是:书写的法律文书,应有相应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即法律文书表达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
2、以法律为准绳
书写法律文书时,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分析当事人的请求是否合法、合理,如果存在不合法的情况,应予以拒绝。
在书写法律文书的过程中,针对案件事实,应当准确恰当地引用法律条文,保证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3、谨慎原则
法律文书是一种程式化的文书,庄重严肃、结构固定,采用程式化的行文,用词造句要求准确规范,解释单一,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绝不能摸棱两可,让人产生歧义。
另外律师应注意不要因为措辞不当给对方造成把柄,也不要在法律文书中作出对本方当事人不利的陈述。
如果发现了有错误存在,应当立即纠正,尽快消除不利影响和后果。
(二)特别注意问题
1、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
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一方面能够分析判断这一目的是否合法合理,另一方面也能够保证律师工作的效率。
【案例:当事人诉求网站侵权索赔案】
我们曾接受一家公司的来访。 来访公司诉称其公司网站的网页、内容基本都被另外一家同行公司模仿、抄袭,故来访公司准备起诉维权。我们在查看来访 ……此处隐藏15577个字……、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应表述为“精神损害抚慰金”。(3)请求承担义务的对象要明确。被告是自然人的,要写其身份证上的姓名,是法人的要写明其登记注册的名称,以明确被告;有些案件中,被告不止一人,这时诉讼请求中,要写清楚要求哪一个、哪几个或者是全部被告承担一个或几个或全部责任或义务。(4)数额要明确。比如诉讼请求中只写“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是数额不明确的,这将导致被告无法就数额多少进行答辩,法院无法就判决数额问题判决,所以应写成比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张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根据以上4点,将诉讼请求写的明确、具体、清晰后,应在接下来的事实叙写与理由论证中仅仅围绕诉讼请求展开写作。比如诉讼请求中“请求被告赔偿医疗费5000元”,那么就要在事实中写清侵权事实各要素以及就医情况,在理由阐述中写明要求赔偿医疗费及医疗费数额的法律依据。 对于答辩状而言,围绕诉讼请求这个中心写好法律文书,要有针对性的就诉讼请求进行承认或反驳,其事实和理由的表述也要相应的围绕诉讼请求展开。对于一审判决书而言,也是要以诉讼请求为中心清晰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查明案件事实,阐明裁判理由,给出判决结果。
四、讨论: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中主要民事法律文书的写作中心是否一致
以上,本文主要提及了一审民事诉讼法律文书中的民事起诉状、答辩状、一审判决书围绕的写作中心应是诉讼请求。那么,二审与再审民事诉讼主要法律文书写作中心是否与一审一样呢?有人可能说,不一样,二审、再审主要民事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中心应是“评价原裁判”,这是第一种观点。第二种观点认为二审、再审主要民事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中心应是“评价原裁判”和“诉讼请求”(一审中表述为“诉讼请求”、二审中表述为“上诉请求”、再审中表述为“请求事项”,尽管表述不同,但是在法律文书中的功能和作用是相同的,所以本文为方便论述统一表述为“诉讼请求”)两个中心。第三种观点认为二审、再审主要民事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中心仍应是“诉讼请求”这一个中心。对于以上三种观点,本文认为第一种观点以“评价原裁判”指出了二审裁判对一审裁判的法律监督作用,但是忽视了二审、再审中当事人当事人期望解决的根本问题“诉讼请求”。第二种观点看到了二审、再审裁判要解决的两个问题,即“评价原裁判”和“诉讼请求”的问题,但是“评价原裁判”已经包含在“诉讼请求”中,如果将这两点都认定为写作中心,则有“中心”重复之嫌。所以,本文比较赞同第三种观点,即二审、再审主要民事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中心仍应是“诉讼请求”。不过在写作这一中心时,除了注意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问题,还要注意发挥二审、再审的法律监督作用“评价原裁判”。
综上,本文认为民事诉讼主要法律文书的写作中心是“诉讼请求”,只有围绕“诉讼请求”对事实和法律进行推敲,展开法律文书的写作,才可能体现好各个法律文书的功能和作用,实现诉讼目的。
参考文献
[1] 陈卫东,刘计划.法律文书写作[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
[2] 洪何苗,潘兰香.民事起诉状的写作要求和注意事项[J].应用写作,20xx(10).
作者简介:陈洪娇,洛阳师范学院教师,从事法律文书写作课程教学。
法律文书大全范本13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本文件宣布,注册于___市区__路___号的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合法授权代表本公司,特此任命在下面签字本公司项目经理___(居民身份证号为___)为本公司的正式和合法的代理人,并授权该代理人在有关荆州__凤凰城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的投标方面,以该公司的名义代表该公司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一切与此有关的必要事务。
本授权书于20__年_月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字盖章: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公章:
20__年_月_日
法律文书大全范本14(一)答辩状的概念、类别
答辩状是指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被上诉人或被申诉人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或申诉状的内容,进行回答并提出反驳理由的书状。答辩状分为民事答辩状、刑事答辩状和行政答辩状。
(二)答辩状的写作方法
1、首部的写法;
2、正文的写法。
正文包括答辩理由和答辩意见。答辩理由应针对对方诉状的诉讼请求进行驳辩。开头可概括说明对诉讼请求的基本看法,然后根据实际情况,从事实、法律、逻辑等方面进行论辩。
一般采取以下具体方法:
第一,针对其不实之词进行反驳;
第二,针对适用法律错误进行反驳;
第三,针对对方理由论证的错误进行反驳。
答辩意见即在驳辩的基础上,提出主张,否定对方诉状中的诉讼请求。
3、尾部的写法。
(三)答辩状的写作技巧
1、 紧紧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2、 答辩要紧紧围绕合同进行;
3、 答辩应当尽量全面完整。
法律文书大全范本15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员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二、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福利、劳保等)。补偿费按季度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返还甲方。
2.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