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1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xx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武夷山市;
(二)武夷山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xx年应届毕业生;
(三)在武夷山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南平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武夷山市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并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基本素质和技能。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时间
(一)武夷山市20xx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6月1日-6月15日,逾期不予补报。
2、武夷学院对20xx年应届毕业生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6月16日-6月22日。现场确认点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按要求汇总报送武夷山市教育局复核时间:6月23日-6月26日。
3、武夷山市教育局(地址:武夷山市兴山路5号,百花幼儿园左侧)对其他人员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间:6月27日-7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不含周六、周日)。
四、认定程序
网上报名→体格检查→现场确认→审核认定。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6月1日-6月15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填写报名信息,选择申请资格种类(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报学科,认定省份选择“福建省”,认定机构选择“武夷山市教育局”。武夷学院20xx年应届毕业生确认点选择“武夷学院”,也可视个人情况回户籍所在地认定。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如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合格证明上所示一致,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3)个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请务必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2、体格检查。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文件规定进行体检。正处于孕期的申请人员,因部分项目不宜进行,建议待分娩后再申请认定。
(1)对象:户籍或居住地在武夷山市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武夷山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xx年应届毕业生。
(2)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6月15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时段。
(3)体检医院:武夷山市立医院体检中心(武夷大道18号)
(4)携带材料:申请人自行打印体检表(附件1),体检表页面需调整好规范打印,第3页由个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与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
(5)注意事项:申请人需认真查看《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体检前注意休息,前一日晚八点后禁食,检查当天应空腹。有重大疾病病史者,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视力不能达到4.9以上者请自备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申请人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检查的,不能参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指导,配合护士及工作人员的工作。
(6)申请人在体检时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的,须经原体检医院和主检医师同意,可予以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
(7)医院认为对个别有必要增加体检项目的,可要求对申请人作进一步检查,以完善体检结论。
(8)如现场确认时发现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院及时补查。
(9)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0)体检报告由申请人自行到医院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11)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报告结论需经主检医师签字后方可有效。
3、现场确认。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须于6月27日-7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不含周六、周日)持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武夷山市教育局(武夷山市兴山路5号)三楼人事办公室和审批室进行申报材料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和鉴定材料)退还申请人。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按序备好):
( ……此处隐藏3205个字……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邹平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证办公室联系电话及现场确认地点。联系电话:0543-4268097;确认地点:邹平县教育局(教育中心)101室。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3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及《上饶市教育局20xx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xx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2.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xx年4月18日—4月29日;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xx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xx年6月10日—6月23日,网报对象为:参与免试认定政策的高等学校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参加20xx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xx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我省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报名信息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材料为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5.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20xx年5月9日-5月13日
第二阶段:20xx年6月20日-6月24日
(工作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确认点
地点:鄱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商业大道县教体局旁)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时请带上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
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可以提供“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或根据自己无法比对成功的材料提交对应的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所有原件)。
三、认定范围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
四、认定对象和条件
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包括:
1.鄱阳县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鄱阳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县(区)户籍人员。
3.在鄱阳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居民,需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且无犯罪记录。
4.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驻鄱阳县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4.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六、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化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采取统一邮寄的形式发放教师资格证,因此申请人网报时,务必认真核对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确保准确无误。
七、体检
(1)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20xx年5月9日-5月13
第二阶段:20xx年6月20日-6月24日
(2)体检医院:xxx
(3)体检办法:按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文件执行,申请人自行到鄱阳县中医院缴费后领体检表进行体检,体检前需空腹。
八、注意事项
1.在教师资格认定期间申请人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如停机、换号要及时告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2.申请人均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承担现场确认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14天内存在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和有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居住情况的,应在进入现场确认点前报告。
4.申请人均须按疫情防控要求戴口罩(申请人自备入、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等候时需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为避免人员过于聚集,请合理安排好到达现场确认的时间。



